共讀半小時
共讀半小時
參與的市民可於4月23日自行攜帶自己喜愛的書籍到「2025香港閱讀+」設於沙田新城市廣場的現場,與其他參加者共同閱讀。

  共讀半小時
日期: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
時間:下午3時至3時30分
地點:沙田新城市廣場1期 羅馬圓型獻技場(L1) 「共讀點」
對象:5歲或以上

「共讀半小時」注意事項
●   十二歲或以下的兒童必須在活動期間由父母或成年監護人陪同。
●   如成功報名,將於 2025年4月16日23:59 前收到電郵通知; 如未能收到電郵即報名未被接納
●   參加者必須符合活動所需的年齡要求
●   同一活動重覆登記將不作處理
●   如於活動時未能出示確認信,主辦機構則視乎情況而定,考慮以即場報名名額處理。
●   主辦單位有權拒絕參加者公開展示或閱讀不雅、具有冒犯性或不當內容的書籍或刊物。
●   主辦單位保留權利要求參加者在任何合理理由下離開會場。
●   如果以下警告信號在共讀半小時開始3小時前正在生效,該活動將會取消: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請留意網站及社交帳號的即時公布為準。
●   如有任何爭議,主辦機構將保留最終決定權,參加者不得異議。
登記
立即報名
  紀念品發放安排
●   參加者必須由主辦機構確認成功報名,並完成整個「共讀半小時」活動後,方可獲得紀念品,名額30份。

  免責聲明

所有進場人士/參加者及家長/法定監護人必須於參與香港出版總會(「 主辦機構」)主辦的「2025香港閱讀+」「共讀半小時」活動前細閱並同意遵守以下細則。

1 安全考慮
1.1   所有進場人士/參加者及家長/法定監護人須承擔參加的安全風險。
1.2   所有活動均有一定的風險,進場人士/參加者及家長/法定監護人需明白及理解風險的存在。因此,主辦機構要求進場人士/參加者遵從負責人指示,令受傷及意外風險減至最低。
1.3   進場人士/參加者須時刻自律,保持地方及設施清潔。在活動進行時,進場人士/參加者應互相尊重及跟隨負責人的指示。
1.4   家長應確保未成年進場人士/參加者的身體及心理狀況適合進行活動,並在整個活動過程期間,陪同未成年進場人士參與活動。如任何進場人士/參加者及家長身體不適應立即停止並告知在場負責人。若因家長/法定監護人或進場人士/參加者未如實告知身體狀況不適宜進行活動而造成傷害或其他身體不適者,主辦機構概不會負責。
1.5   主辦機構或任何相關負責人均無須對任何進場人士/參加者及家長發生的意外或損傷負責。

2 攝影及錄影
2.1   主辦機構會於活動進行中攝影及錄影。
2.2   任何人士未經本會書面同意,不得在活動期間進行商業用途的拍攝或使用本會的相片或影片作商業用途。
2.3   主辦機構有權使用參加活動的所有照片或肖像並用於廣告、電視報導,以及一切多媒體平台中,而毋須向任何人士支付費用,大會均有絕對使用權。

3 財物
進場人士/參加者須自行保管個人財物。如有任何損壞或損失,主辦機構概不負責。

4 遺失或損壞本會設施、器材及財產
如因進場人士/參加者疏忽而導致活動中或場地任何設備、器具、裝置或其他財物遭到損壞或損毀(正常損耗除外)、偷竊或被移走,進場人士/參加者須支付修理、修復或重新購置有關物品的費用。

5 其他
5.1   未經主辦機構書面同意下,任何人士不得活動其間進行任何推廣活動及問卷調查。如有發現,主辦機構有權要求訪客離場,並毋須作任何賠償。
5.2   主辦機構保留所有有關課程人數、活動、地點、和安排的最終決定權。如有更改活動時間、地點之安排,主辦機構會於網站公布。
5.3   如發現有進場人士/參加者對其他進場人士/參加者構成危險或騷擾,主辦機構有權要求離開場地。

6) 如有任何與爭議,主辦機構保留最終決定權。

7) 以上細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所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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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政策聲明
香港出版總會(「 主辦機構」)非常重視個人私隱,並確保轄下之服務於任何情況下收集、使用、儲存、轉移及查閱個人資料之程序均符合香港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要求。本聲明旨在說明主辦機構收集個人資料的政策及原則。

1 收集資料
閣下在使用主辦機構及有關單位之服務,我們將可能向閣下收集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資料:
活動參加者/服務使用者:姓名、電話號碼、手提電話號碼、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
所有主辦機構及有關單位的服務資訊的傳遞將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之要求,於取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才進行。資料當事人如需取消接收主辦機構及有關單位的資訊,請電郵至hkreadingcarnival@gmail.com與職員聯絡。

2 保留資料
只在有必要達到收集閣下個人資料所訂明的用途期間內,保留閣下的個人資料。如持有的個人資料無需再用於收集資料時所列出的目的,將在合理時間內銷毀有關資料。

3 披露個人資料
主辦機構不會租用、出售、轉移或披露主辦機構所持有之個人資料予他人或非主辦機構有關單位,除非:
i. 對方為於業務上向主辦機構提供行政、電訊、電腦或其他任何服務的人士、代理機構、承辦商或服務提供者;
ii. 閣下要求之服務由有關人士/公司負責提供;
iii. 已預先得到資料當事人的同意;
iv. 對非法活動、懷疑詐騙、涉及或威脅到任何人的人身安全的事件作出調查、預防及採取行動;
v. 遵循所有適用法津、規定、法律程序、具法律效力的政府要求、行政制度或規例要求。

4 保障措施
我們採取適當措施以保障我們持有的個人資料,免受遺失、未經許可的收集、使用、修改、轉移、查閱及披露。
我們各網頁的登記用戶有責任確保帳號及密碼的機密及安全。用戶需對利用有關帳號及密碼所進行的一切行動,負完全的責任。

5 查閱及改正資料
閣下有責任向我們更新資料,否則我們有可能無法提供閣下要求之服務。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修例》,資料當事人有權要求查閱和改正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及索取有關資料的複本。我們在處理查閱或改正資料要求時,會查核提出要求者的身份,以確保他/她在法律上有權作出這項要求。我們須在或可在條例第20條指明的情況下拒絕依從查閱資料要求,例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我們合理要求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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